
作者:凌风起更新时间:2025-11-14 15:07:09
明绯第一次见到宴西叙,是在父母葬礼后的第三天。她被带到宴家老宅,十四岁的少年穿着黑色高领毛衣,从楼梯缓缓走下。阳光穿透彩绘玻璃的穹顶,在他身上投下斑斓的光影,他整个人像是从油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矜贵,慵懒,又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淡淡疏离。少年在她面前停下:“明绯?”“按照辈分——“你该叫我一声小叔叔。”明绯的父亲与宴家渊源颇深,他走后,明绯寄住在了宴家。宴老爷子年事已高,明绯几乎是宴西叙一手带大。宴西叙宠明绯,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她喜欢樱花,他就让人在宴宅庭院种植了一片樱树林;十六岁那年的舞会,她缺一枚粉色胸针,他花天价为她竞拍到了“蔷薇之心”——他送她的胸针,是一枚十六克拉的粉钻。明绯有记日记的习惯。少女的心事全都诉诸日记,密密麻麻无非三个字——宴西叙。暗恋宴西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她明知和宴西叙的此时此刻就像绚烂的泡沫,一旦戳破,便会瞬间消散,但当那一天真的来临时,她竟有一种扭曲的快意。宴西叙的反应是意料之中的不可置信,也许是之后她的表现太过叛逆出格,他竟然妥协。那一天她以为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终于等到宴西叙与她第一次约会,身上被他的咖啡泼湿,她出去换衣服的功夫,回来却看到宴西叙背靠在玻璃连廊上,双手松松地插进西装口袋,任由面前的女人踮脚亲吻着他,视线对上明绯时,他漫不经心地挑眉,一双桃花眼风流又薄幸。如他所愿,她提了分手,他依旧是一副漫不经心的姿态:“早该这样了,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谁都可以,就你不行。”“听好了绯绯,我只能是你的小叔叔,这一点,永远不可能逾越。”后来一切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明绯不再对他心存幻想,潜心完成学业,实现梦想,甚至开始接受别人的追求。那天她亲昵地挽着男友的手,从宴宅搬出来,从他身边经过时,礼貌而疏离地叫他“小叔叔。”也就是从那天开始,宴西叙完全变了。——专栏火葬场完结文:《画地为牢》《侍妾逃跑之后》1.未成年期间无亲密行为。男女主无血缘,年龄差六岁。不在一个户口本上。2.男主一开始拒绝女主是因为童年创伤综合征对亲密关系有阴影,越喜欢一个人越害怕失去,所以只想维持亲情3.双c,男主和别的女生接吻那一段是故意做戏给女主看的——下一本写《无人处吻我》林栀十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江宴辞。少年漂亮到,让她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天使。多年之后,林栀回忆起第一次见江宴辞的场景,只觉得是报应。在A大,江宴辞是全校闻名的天之骄子,是告白墙上的常客,一举一动都能在学校论坛上盖起高楼,而林栀性格低调安静,存在感几乎为零。在江宅,江宴辞是江氏集团老总的独子,是这座宅子的主人,而林栀,只是江家众多佣人之一的女儿。看似天差地别,毫无交集。但没有人知道,每个周末的早晨,她都会一身酸痛地从江辞宴的床上醒来。江宴辞餍足地将她圈在怀里,声线怠懒:“宝宝,为什么前天我打比赛你没来,不是发你时间了吗,嗯?”“还有,今天选修课坐在你后面,你回头对他笑的那个男的,是谁?”林栀赌气地偏过头,不想回答,也没力气。江宴辞笑:“不说?”他啧了声,将她往床上按:“那就继续做。”如果早知道江宴辞是一个一旦沾染,就再也摆脱不掉的疯子,她想她不会不知死活地去招惹他,更不会为了她妈妈的事,跑去求他,继而答应他的无礼要求。她一直在找机会摆脱他。所以当时机成熟,她选择在毕业那天,不告而别,彻底消失。她想她和江宴辞始终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样的结果对谁都好。调整好心态的林栀顺利找到一份工作,虽然算不上轻松,但公司很有前景,薪水可观,老板同事都不错,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地方发展。直到有一天茶水间传出消息,公司被收购了。听说是江氏集团新上任的CEO,女同事聚在一起,议论的最多的是他的长相。林栀心里一紧。后来无人的会议室内,江宴辞将她抵在落地窗前,她脸颊红透,羞耻地发颤,无力地攀着他的肩,听他在耳边愉悦地低笑:“嘘,轻点,你也不想被你的同事们听到吧?”他温柔地咬着她的耳骨,闷闷地说:“栀栀,我很不高兴,因为你不乖。”“你说这次,我该怎么惩罚你才好呢?*********下一本写:《替身情人》宴予琛的几个好友,没有不羡慕他的,只因他新近交的女友秦宜人,长相酷似他的白月光,并且人如其名,脸蛋漂亮不说,性子还温顺,实在宜人。宴予琛却不以为意:“一个替身而已,不过胜在听话。”除了真心,宴予琛对秦宜人几乎予取予求,秦宜人听话似乎也是天经地义,他们原本以为秦宜人对宴予琛再好,也不见得一定有多爱他,毕竟宴予琛身价不菲,接近他的女人大多目的不纯,可她为了救他,却愿意豁出性命。他们于是认定,秦宜人爱惨了他。就连宴予琛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会一遍遍地在他耳边亲昵地叫他琛琛,告诉他她有多爱他,没了他她根本活不下去。她总爱静静地看着他,不愿他说话,她说她喜欢他安静的样子。她会给他写信,只是总写成宴琛,漏了中间的字。他一直以为这只是她的疏忽,直到他车祸脸受了伤,医生是宴予琛好友,开玩笑地告诉秦宜人,宴予琛毁容了。宴予琛自信就算他真的毁容了,秦宜人也会依旧爱他,结果她当晚就收拾东西离开了他。他不顾脸上带着纱布,跑去质问她,她生平第一次对他皱起了眉:“脸已经没了,一说话,就更不像他了。”宴予琛后来才知道,他有一个小他五岁的弟弟,同父异母,一年前意外身亡,一个月后,秦宜人来到了他身边。他的弟弟跟他长得几乎一样,他叫宴琛。 绯色禁区[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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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动作一顿,转过身来:“怎么了,小叔叔?” 车辆熄火,车厢随之暗了下来,只有中央液晶屏上的光源仍然固执地亮着,冷白的光映在挡风玻璃上上,泛着一圈极淡的光晕。 那点微弱的光倒映在他的眼底,他的声音也很淡:“绯绯,” 他问:“你会永远陪在我身边么?” 那样漫不相关的一个问题。 明绯一愣,随即弯唇,毫不犹疑地回答:“当然啊。” “我会永远陪在小叔叔身边,”她看着他,语气郑重地说:“永远的意思,就是直到我死的那一刻,我都不会离开你。” 宴西叙深深地一闭眼,心中的那股郁结之气终于散去。 —— 等到了现场,在侍者的引领下,宴西叙挽着明绯的手进入宴会厅。 宴会厅内光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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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去嘲笑那些勇于发光的人,在这个逐渐漆黑的世界,我(抱歉,你拿错台词本了,这本才是你的!)陆也拿起新的台词本,翻开一看,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诸如不死者非人怪物等词语。陆也反正也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挂逼’!ps1虚鸣已有150万字完本作品旧日篇章以及160万完本作品奈格里之魂,请放心阅读ps2本文无女主ps3书友群5783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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