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何仙咕更新时间:2026-04-13 09:15:33
打工人平平无奇的一天,小暑早起出门上班,门外却出现一位不速之客。女人红发红衣无风自动,张扬似火,额间一点朱砂,连瞳孔也是幽幽的深红,貌美近妖。小暑:cosplay?女人广袖拂过,小暑扑通跪倒,双手被迫捧高。对方微微一笑,纤纤玉足落于她掌心,昂首睥睨,“凡人,你的王回来了。”小暑:起猛了。*烛龙,传闻中的半神,据说开眼为昼、闭眼为夜,神通广大。自称是烛龙的红衣女人搬进了小暑的家,住她吃她喝她,还迷上小龙虾。“低贱水族,也敢在本王面前称龙……吧唧吧唧,人间竟有此等美味。”小暑驱赶不得,不情不愿与她同住一个屋檐下,起初以为她们只是短暂的同居关系,待缘分了结,对方自会离开。直到有一天,小暑发现,这条贪婪的母蛇每晚都偷偷爬上她的小床,蛇身与她紧紧绞缠在一起。“无耻!下流!”小暑谴责。冰冷猩红的蛇信扫拂过小暑的脸,红发女子撑身在上,嗓音低沉喑哑,“凡人,可愿献祭于本座。”小暑:“不愿意。”*成为女王祭品的第N天,小暑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只是夜夜受刑,苦不堪言,常常以泪洗面。每每夜幕降临,女王俯视着面前这具年轻的身体,“本王的祭品,今日依旧如此美味——”女王攻/轻松有趣/日常下本要写的:《十年挚友把我写进颜色小说》,求收藏文案:一大早,陈默就收到好友发来的颜色小说截图,她抬腕看表,才八点。[你欲望很强。]红笔勾画出重点,好友将截图二次发送。[看清楚,主角是你的名字。]陈默起初以为是巧合,直到她发现主角身高、发型、穿衣风格,包括眼尾小时候调皮留下的疤,都跟她分毫不差。小说是五年前写的,作者未签约小透明,文笔这东西见仁见智,但内容实在劲爆——书里说她能把人做晕!陈默沉默了很久,转脸望向身边熟睡的某人。她的挚友,许愿。*许愿几年前写了本颜色小说,不为获利,纯个人爱好(满足臆想),后来开始工作再也没管过,几乎快忘了这事。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收到巨额打赏,读者真诚私信:[怎么不写了?]许愿抽空继续更新小说,奈何年龄渐长,有些力不从心,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江郎才尽,抱歉。][没关系,我可以帮你。]读者却回答。帮我,怎么帮?许愿正百思不得其解,挚友为她端来热茶,从后半拥住她肩膀,“忙什么呢,还不休息。”*陈默对许愿不是没动过歪心思,可她向来谨慎,只怕一步踏错,万劫不复,她们连朋友也做不成。试探着迈出第一步,许愿懵懵懂懂,抗拒软绵绵,陈默也不曾明示。她会照着书里写的,那些场景和姿势,跟她全部实践一遍。也实在好奇,许愿到底会不会被做晕。 请叫我女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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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普通人百灵跟她们一起出门,几人在路口分别, 小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 “我们终于住到一起了, 可以一起出门上班了, 可是却不在一个方向,以后也不能一起工作了。” “重点不是我们已经住到一起了吗?”百灵拉着小暑的手,左右晃晃, “下班, 周末, 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玩。” 小暑仔细一想,“也是。” 茍富贵, 毋相忘, 她转头问阿鼓:“可以把百灵也变成妖怪吗?我想跟她一起。” “啥?”阿鼓手拢在耳朵边,“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百灵大笑, 随即摇头, “可是我不想变妖怪, 也不想有什么特异功能, 这样平淡的普通人的生活很好。” “好吧。”小暑嘟嘟嘴巴。 “...
傅爷,你的小祖宗被你惯坏啦!是丰家小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傅爷,你的小祖宗被你惯坏啦!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傅爷,你的小祖宗被你惯坏啦!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傅爷,你的小祖宗被你惯坏啦!读者的观点。...
蠃鱼飞过大海,穷奇犬吠不停,冉遗辟凶驱邪,帝江能歌善舞作为山海界的灵,庄迟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真香啊!...
宅女小名阿柔,有着及其复杂的身世。一次购买橘子,不幸噎死。灵魂穿越异世界成为女主角,火影巨人斗罗斗破漫威犬夜叉柯南西游记海贼哈利波特…这一切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还好签到就能变强,阿柔也终于知道了自己身世的终极秘密。从女杀手,女专家,女王,女皇,女神到最终女帝。恭喜签到终末之谷,成功获得3星英雄金木研。恭喜签到云岚宗,成功获得4星英雄苏妲己。恭喜签到南天门,成功获得5星英雄一拳超人。恭喜签到斯塔克大厦,成功获得S级武器金箍棒。恭喜签到顶上之战,成功获得S级武器异火。…...
你们真的想让我救人?看着面前瑟瑟发抖的妹子再看看道具栏里的枭首钢丝凶手的赠礼万能麻药隐形药剂白石摸着脸上狰狞的面具,陷入沉思。书友群790893687′ω96...
宁天来到天玄世界,睁眼竟然是女子的闺房?等等,这是什么情况?身为废物的他,绝美至极的女帝竟要在今晚和他成亲?!震惊!系统激活!震惊他人就能获得奖励!?开局震惊女帝,踏出人生大事第一步,完成举世震惊!宁天看向无数天骄圣子不是吧我就随随便便修炼一下,都能让你们如此震惊?简介无能,请移步正文!...
1 盛玉珠身为富二代,平日娇生惯养,仗着父母的宠爱作威作福,一朝车祸,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为了书里一个无脑的美艳女配。 与独立自主勤劳致富的女主不同,女配盛玉珠自私自利,人见人厌,因与女主争夺男主时阴损招数各出,最后被男主算计嫁给了村里的老赖,伴随家暴而亡。知道了自己结局的盛玉珠当场就跟那些智障说再见,不料说再见之后,自己没得吃,还要下地干活,又苦又累。 决定找个强大的靠山,前世的经验告诉她,没能力?会惹事?不要紧,只要靠山够强大,没有什么罩不住。 然后发现,在自己地里旁干活的那个男人,又能干,又吃苦耐劳,长得冷峻俊美,竟然还是未来首富,于是,盛玉珠每天缠着男人身边求带飞。 男人不耐烦的将她摁在墙上,耳根微红,凶狠地道别再对我撒娇卖乖。 2 陆屿孤冷阴僻半辈子,村里的人见着他就怕,唯有那个盛玉珠不但不怕他,还每天往他身边凑。 人人都说盛玉珠好吃懒做,却只有陆屿知道,他的玉珠娇气爱美,只有从泥泞爬到人上人的位置才配得起她,护得住她。 后来,男主跟女主只能仰望那个曾经遭人嫌弃的盛玉珠被陆屿宠得闻名世界。 女主不可能,重生的我才是主角,盛玉珠被抛弃了怎么比前世还幸福!☆☆☆接档文戏精在年代文里躺赢,点击右上角‘作者专栏’可看1看着眼前三个正在捡垃圾吃的脏兮兮小孩,林初夏知道,他们未来前途可期,不仅成为了大反派,报复了社会,也报复了她。因为她是穿书的,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她林初夏就是这本书里的恶毒后妈,对年幼的三个小反派各种虐待,最后的下场是饿死在街头,捡不到垃圾吃林初夏拉住了三个小邋遢鬼回家,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并带着他们一起上山挖竹笋野菜,从小教育他们要爱国善良勤奋好学2谢景明出任务时做了个噩梦,他死后,他的三个孩子被刚娶回来的林初夏虐待,从小捡垃圾吃,还要干活养她,一个不顺心就又骂又打。任务结束,立马带着糖果饼干肉脯回家,准备赶走林初夏,发现三个白白净净小胖娃乐呵呵的围着林初夏,还将他带回来的东西全给了林初夏。谢景明生气,他倒要看看,林初夏到底是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早上,林初夏热情的抱着酷酷的大崽,夸张的亲着小脸蛋赞美我们大崽真棒,要是没有大崽,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中午,林初夏霸气的搂住温柔的二崽,中二的一把将他举起我们二崽今天想要征服哪一块田,妈妈跟你一起去。晚上,林初夏温柔的抱起胆怯的三崽,轻轻的放到自己膝盖上哄着我们三崽最勇敢,都没有哭哭哦后来,铁骨铮铮的谢景明躺在林初夏的大腿,一波猛虎撒娇你什么时候也哄哄我?☆☆☆接档文对男主强取豪夺后七零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廷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褚南廷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拉着他的手不放,竟还敢推他下河,然后借着救他上来的肌肤之亲为由,要他娶她?小片段一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小片段二抱着刚从湖里救上来湿哒哒的褚南廷,娇艳小辣椒当着所有村民的面,一脸疼惜,南廷,你怎么这么娇弱,没有我,你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