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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革命政治的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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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性是人民的保障。
——共和二年巴黎无套裤汉的口号
维克多·雨果的《九三年》曾这样描述国民公会政治运转方式的开放性特征:“国民公会里有一个向人民敞开的窗户,这就是那些公民旁听席,等到这只窗户不够用的时候,人民就打开大门,街上的人就涌进议会里来了。
这种群众走进议会的景象是历史上最令人惊奇的景象之一。”
其实,-这种开放议会的奇观并非革命**时期的国民公会才有。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早在大革命的序幕阶段,即在第三等级代表酝酿成立国民议会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四千群众闹议会”
的情景,而且在大革命**之后,革命议会也一直不曾向寻常百姓关上大门(至少在名义上仍然保持了公民的旁听权)。
实际上,革命议会始终向公民开放这一事实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公开性”
的原则。
表面上看来,所谓政治的“公开性”
,强调的无非是政治的民主化或自由化,它要求打破君主专制时代国家的神秘性和特权等级对政治事务的垄断,向公众开放政治空间,让人人都获得知政、议政和参政的权利,从而把政治由特权等级的禁脔变成人民大众的事业。
因而这种“公开性”
,本来是任何一场推翻专制制度的政治革命都应当奉行的一个基本原则。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开性”
的理解却远远超出了它的这层表面意义。
也就是说,由于普遍存在着强烈的危机意识或对贵族反革命阴谋的超常忧虑,“公开性”
不仅被视作人民大众行使自身政治权利的依据,而且被看成杜绝政界一切阴谋诡计的根本手段。
结果,“公开性”
在法国大革命中被赋予特殊重要的意义,并被严格贯彻到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其对大革命的政治行为方式和大革命的整个发展过程所产生的深刻而复杂的影响,是我们研究大革命政治文化时所绝对不应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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